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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题 : 《关于维护奥帆赛期间海上治安秩序的通告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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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主题发表于:2008-08-06 19:58:42 根据青岛市政府下发的《关于维护奥帆赛期间海上治安秩序的通告》,8月7日8时起至8月24日18时,团岛东侧至石老人景点沿海一线的海域,未经批准,禁止与赛事无关的游船、游艇、摩托艇(水上摩托车)等舰艇航行。汇泉角东侧至石老人景点沿海一线,未经批准,禁止游泳(第二、第三和石老人海水浴场的防鲨网内除外)、潜水、捕捞、设置定置网具、投放漂浮物和航海模型等活动。相关船舶应在指定的码头、泊位、停泊点停泊,船主应当在当地公安边防部门指导下加强管理看护。在此期间,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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